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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禁止占座不文明行为的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23-10-10   点击数:

图书馆是读者阅览、学习的公共场所。近期,部分读者占座行为已严重影响图书馆正常管理秩序。为更好地满足广大读者利用阅览空间进行学习的需求,经广泛征求读者意见后,特制定如下规定。

清理时间(2023年10月16日开始执行):

1、8点第一次巡查 有物品无人→通知单提示。

2、9:35—9:55 上述座位仍有物品无人→清理占座物品、释放座位。同时对其他有物品无人处贴通知单提示。

3、15:05—15:25同上。

4、17:40—18:00,同上。

5、22:00闭馆,不清理。

温馨提示:

1、读者确因有事短时间离开,须在桌位上留便条说明,并注明姓名及离开时间,未留条或未写明离开时间者,工作人员可安排其他读者就座。

2、9:35-9:55、15:05-15:25和17:40-18:00为人工释放座位时间,请没有座位的同学到201室找工作人员分配座位。

3、清理的物品的范围包括桌面上下及椅子上下。食品按垃圾处理。

4、所有占座物品均放置在每楼层对应的清理物品放置处,因占座而导致的物品损坏丢失等情况责任自负。

5、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占座等不文明行为与图书馆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者,一律严肃处理,拉入图书馆失信黑名单(失信人员不可参加领取存包柜)。

6、清理物品放置处地点:204旁1处,205旁1处,305旁1处,306旁1处,416旁1处。

临时物品存放问题:

1、旧式存包柜已分配给所有学院免费使用,读者可向辅导员申请使用。

2、图书馆302自习室和416自习室内均设有公共存包书架,可临时存放物品,如有物品损坏丢失等情况责任自负。

3、智能存包柜正在与厂家沟通升级,请读者关注大庆师范学院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有关智能存包柜发放的通知。

安全提示:

读者短暂离开座位时,勿将贵重物品如手机等遗留在桌位上,以避免丢失。

图书馆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欢迎读者加入不占座管理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提出更好的建议,图书馆倡导读者文明使用自习座位,一人一座,人走桌净!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图书馆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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