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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座位预约指南

作者:   时间:2026-10-14   点击数:

一、座位预约操作流程

(一)预约流程

1.打开学习通,手机号注册或登录后绑定单位,在单位处输入23345;

2.首页右上角输入邀请码 yzdqsf,进入“大庆师范学院”页面,点击“座位预约”—“预约选座”,选择自习室/区域、点击可预约时间段,提交即预约成功;

3.到达座位后,点击“签到”并扫描座位二维码完成验证。

(二)座位预约具体规则

1.大厅ABCD区:可选1天内3个时间段,获得当日座位使用权;

2.自习室(仅限大三、大四学生):

(1)系统仅在每周日下午14:00至22:00开放预约功能,预约后于下周一5:30至22:00时间段内完成签到确认,可获1周使用权;

(2)每日强制签到:周二至周六,要求使用人每日签到1次,确认使用状态。连续2日不签到,系统撤销预约状态,系统默认为无人使用状态。

3.已预约并现场签到者,优先保障使用权,未预约学生需主动让座,杜绝占座行为。

二、座位使用规则

1.1人占用多座、复用学习通扫码,均视为占座行为;

2.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丢失损坏,责任自负;

3.地面禁放任何物品,请各位同学将个人物品妥善放入存书柜或带离,方便工作人员清理地面卫生;

4.离座前将垃圾投入垃圾桶,保持座位整洁;

5.请勿随意挪动自习桌位置,严禁将座椅运往他处。

三、占座物品清理

(一)大厅ABCD区域:

1.自习大厅实行日预约机制,要求每日闭馆前人走桌清,凡遗留物品,均认定为占座行为,图书馆予以清理;

2.白天时间段不定时开展巡查,对无预约座位的占座物品随时清理。  

(二)自习室:

1.因变更预约座位出现的原使用人遗留物品,按占座物品处置;

2.因未连续签到被重新释放的座位和无人预约的座位,使用时采取“即坐即用,人走桌清”的规则,出现人走物留情形即认定为占座行为,图书馆予以清理。

(三)占座物品认领及处置

1.占座物品统一存放到指定地点,认领同学需持有效证件或身份证明材料,于一周内领取。对于多次占座的行为,图书馆会按《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2.每学期初前三周,图书馆指定具体地点展示占座物品,同学自由认领。仍无人认领的物品,图书馆将于第四周内按废品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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