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馆藏文献资源利用率,保障更多师生共享馆藏文献资源,图书馆对教职工图书借阅期限予以调整:教职工图书借阅期限由180天调整为90天,其余各项借阅规则保持不变。
请各位教职工合理安排借阅及还书时间,避免图书超期。
望周知!
图书馆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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